萬萬沒想到這體貼的丈夫,也架不住有個刁婦的娘,如今又鬧得這麼一出。
「是那陸老婆子告懷寧,還是其夫告懷寧,你要分辨清楚這點。」
宋廣福有些不明白,這難道還有什麼區別?
元貞緩緩道:「你要知道,昊國律法雖嚴苛,但也要講究捉賊見贓,捉姦捉雙,也就是講究罪證。只憑一老婦紅口白牙,可不能隨意給人定罪。惡逆不孝都可以是片面之詞,但你所說的毆打丈夫,帶女兒私逃,則是需要罪證的。"
先不說前者兩個重罪,逃婦是可以置喙的,畢竟懷寧住在親妹妹家,男方家也知曉,不然怎麼連章家一併告了?
所以這不算是私逃。
唯一能確切給懷寧定罪的,就是毆打丈夫這一項。
若陸鳴死咬著此事不放,這個罪名可不輕,往重里說可以算十大罪之三的惡逆,往輕的的說-一夫傷妻,罪減二等,妻若傷夫,則罪加三等。妻若毆夫,不管傷與不傷,先杖一百,若有傷,輕則徒三年,重則徒五年。
這是什麼狗屁律法?
元貞一邊在心裡想著,一邊暗暗皺眉,面上卻還是不疾不徐。
「我之所以問你這個問題,是要確定一件事。"
什麼事?
宋廣福倒也沒問出口,有些猶豫道:「下官覺得應該是陸老婆子自己要告兒媳的,下官見那位陸駙馬甚是為難,連連哀求其母不要再鬧了,可惜卻勸不住他那潑婦的娘。"
那陸老婆子之潑,反正是宋廣福平生所見之最,他就沒見過有如此難纏的老婦的人!
平時普通人告狀,都是要先遞狀紙。
人家卻不這麼幹,在官衙里撒潑鬧著要見主官。等見到他後,就一頓疾言厲色譴責兒媳說要告狀。
他讓她先回去也不回,非說他肯定要包庇公主,只要他一日不開堂審案,她就一日不走,反正鬧得宋廣福是一頭包,要不能這麼急跑來找元貞?
"你這想法可錯了,當兒子的難道真管不住他娘嗎?他娘只他一獨子,是她將來安身立命的所在,若真想管,是一定能管住的。"
元貞格外意味深長。
「之所以沒管住,要麼是他不想,只想縱容,畢竟有人在前面當惡人,他藏在後面好處全占,何樂而不為?要麼就是他也想這麼幹,只為了逼妻子回去。」
其實這兩個『要麼』都在說一件事,這件事就是陸鳴默許的。
"可他為了阻止他母親甚是痛苦,甚至當堂落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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