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盡默默嘆了口氣,沒接申丙的話茬。
他來這鬼地方已經有十日了。
事情的起因是他有天晚上失眠無聊,點進某軟體的推送連結,拜讀了一本叫做《傲世狂仙錄》的小說。這本書就是很經典的升級流種馬文,主角一路打臉開掛收後宮制霸修仙界走向人生巔峰的那種。
本來就是無聊打發時間的東西,文章內容也沒什麼新意,林盡看完就完了,沒什麼特別的感覺——直到他一閉眼一睜眼發現自己來了另一個世界。
一開始林盡還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哪,他只能靠身邊人閒聊時說出的人名和地點推測自己是在《傲世狂仙錄》。
林盡活了二十多年,看過的穿書文真不少,但人家都是穿男主穿女主,再不濟也能混個惡毒男噹噹,他倒好,一穿就穿了個連名字都沒有的十八線炮灰——哦,現在這炮灰有名字了,叫林盡。
以林盡看過就忘的閱讀風格,他本不該記住一個十八線炮灰的人生,可沒辦法,這無名炮灰的人生給了他太大震撼。
話說這無名炮灰本是文中兩大仙門之一縹緲閣的弟子,因身體素質太差無法修煉,但卻是萬年難得一遇的懷玉聖體——天生適合給人做爐鼎的那種。所以師門從小將他當金絲雀似的餵藥養著,後來又在魔修發難時把他當禮物送給了魔修尊主。
妖修魔修鬼修皆是兇殘性子,想也知道一個靈氣滿溢的爐鼎被送進妖魔窩裡會受到多少這樣那樣的蹂.躪。
但這位無名炮灰還要更慘一點。
他被魔尊活啖了。
白話一點,他被人生吃了。
看到這個情節的林盡都不敢想這作者的內心有多陰暗,當然,那時的他更不敢想,自己會變成這個即將被活啖的炮灰。
結果,好嘛,一睜眼,人就已經在去當魔尊小零嘴的路上了。
對於申丙「搭夥作伴」的提議,林盡沒有拒絕,也沒有應下,他將話題笑著帶了過去,在住所外和申丙分別。
煙雨山不愧是和縹緲閣齊名的行業頭,仙門內部規模奇大,瞧著富有且慷慨,連給他們這些臨時試煉者準備的住處都是每人一個乾淨整潔的木屋單間。
林盡用記錄靈石解開自己木屋的結界,進去叉腰環視一圈,十分滿意。
天知道他冒著多大風險、費了多少功夫才從縹緲閣修士和魔修的監視下逃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