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響起了英語歌,孩子拿著一本連環畫,爬躺椅上,盤腿坐著看書。
林北知道的英語單詞不多,卻聽懂了Every Sha—la—la—la,並跟著唱出聲,歌聲仿佛把他帶到了春天,春日、鮮花圍繞著他,林北問:「聰聰,你知道這首歌叫什麼名字嗎?」
「Yesterday Once More.」林聰抬頭,給爸爸一個笑容。
「爸爸可以倒帶,再聽一遍嗎?」林北問。
「可以的,爸爸。」林聰很好講話。
林北倒帶,聽了好多遍這首歌,多到林聰跟在後面一起唱。
林北覺得孩子在胡亂唱,但是他沒有證據,因為他挑刺沒挑出孩子的發音跟磁帶有出入。
晚上孩子睡覺做了一個好夢,林北繼續熬夜學習,余好好熬夜看小說。
早晨,林北把花盆搬到花架上,推車帶孩子出門,余好好翻了一個身,面朝牆繼續睡覺。
父子倆去了磁帶店,找了一圈也沒找到英語歌磁帶,最後買了一張粵語歌磁帶。
磁帶店有一張老磁帶,收錄了十首俄文歌,林北生出惡趣味買了下來,想看孩子彈舌頭。
林北付了錢,把磁帶裝孩子小書包里,騎車載著孩子去公司。
走進街道辦大院,林北跟街道辦幹事打了招呼,掏鑰匙開鎖走進公司。
林聰在公司門口玩,林北找出5月份合同,翻看合同,合同里夾了一張紙,紙是金旺留的,他把600記到帳上,做了對沖,把帳平了。
林北把兩份合同單獨拿了出來,這兩份合同甲方是莊大狀,莊大狀留的住址是鳳陽路陽光胡同37號。昨天有個叫老莊的人找他,也不知道兩個人有沒有聯繫。
林北重點看施工地,跑到隔壁街道辦辦公室借淮市地區看,這個地點離工人俱樂部有點距離,他不知道新城區具體範圍,但這個地點大概被劃到新城區里了。
為什麼這麼說呢。地圖上有鉛筆留下的痕跡,一個圓圈住了這個地點和工人俱樂部。
街道辦應該提前知道了新城區的範圍,有人可能不小心留下了痕跡。
林北回到公司,查看3、4月份的合同。
金旺在公司放了一個備用帳本,林北又查了一遍帳,看了金旺報稅單子,把單子放了回去。
中午,林東來了。
林北鎖上門,帶著他和聰聰出門吃飯。
飯後,三人回到公司,林聰趴爸爸懷裡午睡,林北摟著孩子跟林東細談合同細節。
林北又看了一遍莊大狀的合同,跟林東說:「不管這麼做多麼賺錢,只做這一單,以後踏踏實實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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