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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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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饭馆菜单,粉皮鸡和蒜苔炒腊肉。

红薯粉皮,和鸡一起炖,将粉皮炖得透明,粉皮滑溜溜的,解馋,是地道的营养农家菜。

“越越,我还要准备什么吗?”路仁已经将蒜剥好,香菇洗好。

“暂时不用了。”

这没事儿干,路仁又开启话唠模式,“这粉皮鸡,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呢,是哪里的特色呀?”

她这话倒是给凌越问住了,大脑飞速旋转,终于记起来:“蒲坂那边的特色,我做的这道菜算是改良版,因为还要加入香菇,香菇粉皮炖鸡。”

“那粉皮鸡,就是只有粉皮和鸡肉咯?”

“是的,还有粉皮烧鸡,粉皮炖鸡块,鸡焖粉皮等,都可以统称为粉皮鸡,但烹饪手法不同,煎、焖、炖、煮,味道都不一样,但都一样好吃。”

“听着就馋,咱老大就是行走的食谱,没有什么菜是她不会的。”

凌越听完笑着点头:“一竖,你的话,我很赞同。”

此时,饭馆内传开一道比凌越还要开心的嚎叫声。

“哈哈哈!真好吃,我又来了!”

站在门口的马文萱,手扶着额头,挡住自己的眼睛,看不到,假装不尴尬。

她哥疯了,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第27章粉皮鸡怎么吃,都好吃

察觉到其他人的目光,马文义才意识到自己刚刚的失态,拳头捂着嘴,假装咳嗽一声缓解尴尬。

但没用的,他自欺欺人,饭馆里人实在多,就连凌越都忍不住闻声望去,不过很快又被面前正在烹饪的菜勾回神。

粉皮鸡最独特的一味料是砂仁,它是药,也是菜。可以煲汤、炖肉、煮粥,甚至作为零食。

砂仁的加入,能够完美中和掉鸡肉自带的腥,还能为这道菜提升营养价值。

处理好的鸡肉加入葱花蒜等大料,大火炖半个小时左右。

趁这时间,凌越先炒蒜苔炒腊肉,蒜苔是今早刚买的,翠绿新鲜,本身就是一道很好吃的菜,甚至可以用“高级”来形容,鲜、嫩、趁口,囊括所有蔬菜的品质。

和腊肉一起入口,有反差感,也是最佳拍档。

蒸到七分熟的腊肉切成薄片,里头的油脂分泌出来,浓郁的香味侵袭厨房,有些腻,但很快厨房里的两位小帮手就不这么认为。

腊肉炒出香味后,直接加切好的蒜苔和辣椒,直到蒜香味传出,和腊肉独有的醇厚香气交缠,二者的气味互不退让,充分表现自己。再加入生抽、老抽、胡椒和盐翻炒,虽然腊肉本身带着咸味,但盐也是必要的,否则蒜苔单独吃时,没有味道,而加入胡椒,也是为激发出蒜苔的味。

蒜苔快炒脱水,如此一道蒜苔炒腊肉便完成,凌越一连炒了三份,让路仁端给食客们,这才开始做粉皮鸡。

已经蒸好的鸡要再炒过一遍,才能做到入味软烂脱骨的效果。

以前后厨流行一句话:炒鸡不炸姜,神仙也炒不香。

她很赞同。

姜入油,炸出刺鼻的姜气味,捞出姜片放鸡肉,大火翻炒到油清亮不浑浊的状态,此时的鸡肉呈现淡淡的黄色,加葱段、干辣椒、砂仁、桂皮、八角和香叶大料,翻炒两分钟激出香味。

如果没有砂仁,也可以放白芷,同样有去腥的功效。

文火炖一会儿,期间凌越在橱柜里拿出碗,调个喷香十足的酱汁。

然后拿出今天的另一位重磅级嘉宾,粉皮。

邓一珩都看傻了,不是?这一块塑料一样透明圆形的东西是吃的?

察觉到他疑惑的眼神,凌越终于出声解释:“粉皮,你没见过啊?这样的粉皮很好吃。”

“真没见过,第一次见,我刚刚还以为是哪来的塑料袋呢。”

凌越一边调配酱汁,一边笑着回答说:“你真幽默,你才是杀死厨房。”

“啊?”老大说话莫名其妙的。

凌越没在搭理邓一珩,手里搅和着酱汁,这是一碗集甜面酱、黄豆酱、蚝油和生抽的绝味酱汁。

“切点青红椒,滚刀切。”凌越突然出声。

二人:who啊?

凌越视线落在邓一珩身上,虽然等级是杀死厨房,但刀工却有一点,或许是和他所学的专业有关。

毕竟学艺术设计的,也需要用刀不是?

刻刀切刀也是刀。

“得咧,俺老邓这就来。”邓一珩放下手中擦桌的活儿,屁颠屁颠跑来。

路仁:我也要学切菜!!

锅里滋啦滋啦地响,开盖倒入酱汁翻炒,鸡肉瞬间变色,甜面酱与黄豆酱的香气被充分的挥发,整个厨房都甜腻腻的,加热水稀释,锅一样大的粉皮加入,遇水后的粉皮慢慢软化,再加入香菇,鸡肉事先蒸过,再文火炖十分钟就可以,加入青红椒煮到断生出锅。

菜被端上桌,食客们便迫不及待夹起煮得透明的粉皮,软糯糯的,浸满了红色的汤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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