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他从小就是乞丐,一开始跟着一个老乞丐要饭,后面老乞丐在冬天冻死了,他也快冻死了,在冻死前被一个叫老大的乞丐捡到,收他当了小弟。”
“老大养了他很多年,他口才不好不会要饭,每天要的饭连饱腹都做不到,全靠老大养着他。当时的乞丐都是又偷又抢,坑蒙拐骗,老大不让他们做这种事情,带他们住青砖瓦危房,有棉被盖,还教他们认字。”
“我爷爷说他从小就立志,赶快长大可以去码头扛包,然后用扛包的钱养老大,让老大不要那么辛苦的每天要饭。”
“可是他赚的钱养活自己都难,就算去码头扛包,省下的钱连寄信的邮费都不够。”
“我爷爷经常说,当初老大养了那么多小弟里人人都有出息,就他最没用。活下来靠老大,结婚靠老大,就连儿子结婚也需要老大。他不想一直那么没用,他也想攒一大笔钱给老大让老大高兴。”
“后面老大病死,他还分到了6块大洋的遗产。靠着这笔钱,我爷爷一个外姓人才在村里建房子安家落户,娶了我奶奶。不过我爷爷又和我说过老大没有死,是当年通信不发达消息错了,为此我爷爷固执地往汉口寄了十几年信,我爸工作后还专程去了汉口一趟帮我爷爷找人。”
“这些事情,我们家里的人都知道。尤其是我爷爷这几年生病后,很多近期的事情他都忘了,经常反反复复的念叨之前的事。”
“既然小安是那位老大的孙女,我爷爷又让她去老房子把金条挖出来,就说明这三根金条就是我爷爷这些年为小安攒的。”
“是老人家的心愿,还麻烦秦师傅你跟小安说一声让她收下吧。”
秦淮从林娟嘴里听到了林七没有说的话,不知道为什么,在林娟说这些事情的时候,秦淮脑海中浮现的是林七在养老院房间里到处找银行卡的样子。
秦淮想了想:“要不娟姐你还是和家里人商量一下,毕竟这三根金条是林老爷子的。”
林娟想了想,开始挨个给家里人打电话。
一个小时后,许成乐呵呵地跟着江永来到江永家,准备开始一场酣畅淋漓的蹭饭的时候,推门进去看到的就是满客厅的人。
许成:……?
江永也没告诉他,今天是他家的家庭聚餐呐。
紧随其后进来的江永:……
江永也有点懵,心想他老婆也没告诉他今天是家庭聚餐呐,怎么人来得这么齐,阵容之豪华都快赶上年夜饭了。
客厅里的林家人正在疯狂讨论。
“娟儿说的对,这三根金条我们不能要,这是爸留给小安的。”
“爸,爷爷都老糊涂了。再说,安小姐和秦师傅都说了不要这三根金条,咱们自己留下分了吧,琳琳的补课费……”
“人家说不要你就不给吗?你要不要脸,我林一怎么有你这么没出息的儿子?东西你爷爷想给谁给谁,这些年你爷爷住养老院花了你一分钱?不都是你爸我还有你姑掏的钱吗?孝敬的时候装穷装死,要分钱的时候跳出来了是吧?”
“舅,我觉得哥说的也有道理。感谢安小姐,拿一根金条给她打两件首饰当谢礼也不错,剩下两根……”
“不错个屁?我林尔怎么养出你这么个女儿?你外公在养老院平时没见到你去看他,分金条的时候你倒是说话了,刚才你舅骂人的时候没骂到你是吧?”
许成:……怎么还有金条的事情,他不是来蹭饭的吗?怎么好像误入分家产现场。
许成不由自主地伸了伸脖子。
江永也没搞清楚家里究竟是什么情况,但他知道这种场合不宜让老板在旁边围观,尤其他这位老板还挺爱看热闹的。
江永试图向老婆求助,先搞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奈何林娟正在客厅帮亲爹和姑姑一起舌战群儒,没空搭理老公。江永只能把许成往厨房那边引,刚走到厨房门口秦淮就默默把厨房门拉开。
“许先生,下午好呀。酒酿馒头已经蒸好了,要不要您先吃个酒酿馒头垫垫?”秦淮笑眯眯地说。
许成的注意当即被酒酿馒头吸引,放弃吃瓜,点点头,同时快速扫视了一眼厨房里的东西,在看到厨艺台上的几样半成品的时候心里一惊。
许成虽然不会做菜,但作为顶尖美食评论家,他很会看,甚至比绝大多数厨师都会。
许成能明显看出来秦淮的揉面水平又进步了,而且是进步了一大截,已经俨然是顶尖白案厨师的水平。
秦淮笑着把蒸锅揭开,林娟家的蒸锅就是普通的家用蒸锅,上下两层加在一起一次性也就只能蒸六、七个馒头。
一揭盖,酒酿馒头浓郁的酒香味就从厨房蔓延开来。当年井师傅的s-级的酒酿馒头的香味能飘半条街,现如今秦淮的酒酿馒头也是s-级的。
因为一锅只蒸了7个馒头,香味想飘出半条街有点难,但是飘几层楼肯定是没有问题。
更不要说林娟家的房子有点老,隔音和隔香都没那么好。
许成沉醉地闭上眼,细细嗅着酒酿馒头的味道,一边嗅一边在脑子里构思新的食评,觉得《知味》下一期的封面又有了。
‘那是一种很难用文字来形容的霸道中又带着一丝柔软的酒香味,酒酿的甜香和麦香的完美结合,伴随着热腾腾的蒸汽从鼻腔直冲大脑。都不用亲眼看到蒸锅里的馒头,光是闻着这个味道想象,就已经能想象到馒头柔软细腻的触感,在舌尖咀嚼时温热的口感和美妙的味道。很难想象,这居然是馒头给人带来的冲击,这居然只是馒头。’
只用了30秒,许成就在脑子里构思出了今天晚上要发的朋友圈。
嘿嘿,食评抢先发,馋死你们。
刚出锅的馒头很烫,除了秦落这种天赋异禀之人,秦淮不推荐任何人直接伸手抓刚出锅的馒头。
赵蓉和秦从文买早餐的时候都得戴手套,厚手套。
酒酿馒头的香味在屋子里足足飘了两分钟,飘得客厅都静音了,原本舌战群儒的林一直接闭麦,所有人的眼睛里都带着一丝迷茫。
诶,我们今天来是讨论这三根金条的归属,还是吃馒头?
我觉得金条的归属不是很急,但是馒头刚出锅了是不是得吃?
没别的,主要是不想浪费粮食,粒粒皆辛苦嘛。
香味飘到楼下,楼下那户人家显然有一个年纪比较小的小朋友,且他们家窗户没关。
秦淮站在厨房里都听到小孩边哭边大喊:“奶奶,我要吃馒头。”
多么朴实无华且难以实现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