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陆长缨会这么说,西蒙惊奇地挑起眉毛。
“哇哦,这确实超过我的预料了。”
陆长缨冲西蒙假笑了一下:“那么现在你知道了。”
西蒙翘起嘴角,轻快地说:“放弃布兰登,选择安德森——我本以为你是喜欢这位四分卫的。”
他摇了摇头,叹息般说道:“可怜的布兰登,他要是知道的话,该有多难过。”
陆长缨冷淡下来:“你想说什么?”
西蒙冲她活泼地眨了眨眼:“别担心,我什么都不会说,不管是布兰登,亦或是安德森,我们都知道,漂亮女孩享有任性的特权。”
“这与你无关。”
陆长缨反而笑起来:“我的男朋友可以是任何人,但唯独不会是你,所以你也没有必要再对我感兴趣。”
西蒙并不生气,笑眯眯地说:“谁让我总是无聊呢。”
陆长缨不客气地说:“那就留着你的无聊,去找其他人解闷吧!”
话毕,陆长缨转身要走,西蒙在她身后说: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其实还邀请了你的前男友。”
陆长缨停下了脚步。
西蒙像是早有预料,声音轻快地说:“布兰登真是个可怜的小天使,他的心已经完全碎了。不过我很有经验,对于失恋的家伙,只需要酒精、尼古丁、weed以及sex就能粘合一颗破碎的心。”
陆长缨转身大踏步地走过来,重重抽走了西蒙手里的请柬,一言不发转身离开。
西蒙愉快地大笑起来。
陆长缨真想从他脸上踩过去,这个性格恶劣的富家子弟!
因为节日的缘故,今天的啦啦队训练暂停,吉姆教练慷慨地给所有队员放了一天的假。
啦啦队员们欢欣鼓舞,她们已经迫不及待去参加西蒙的万圣节派对了。
放学后的女卫生间里满是人,隔间里的人正在手忙脚乱地换上今夜的costume,盥洗台前挤满了对镜梳妆的姑娘们。
“我听说,那个亚裔也会参加今晚的派对。”
乔治娜举着睫毛刷,小心翼翼地将睫毛刷得又浓又翘,足足可以放上一打火柴棍。
凯蒂冷笑一声,将唇膏旋回原位,扔进随身小包。
“她马上就会知道,她来错了地方。”
一旁的丽兹眯着眼睛,像刷烤肉酱一样往眼皮上刷着一层又一层的亮片蓝眼影。
听到她们的话,丽兹动作一顿,不解道:“为什么?我觉得lu还不错,她看起来像是一个好人。”
凯蒂沉下脸,乔治娜从镜中看到她脸色不对,赶紧说道:“你在开什么玩笑?好人才不会抢别人的男朋友!”
丽兹慢了一拍才注意到凯蒂的情绪,但还是勇敢地说:“但凯蒂已经和安德森分手了啊……”
在乔治娜的瞪视下,丽兹的声音越来越小。
“听着,”乔治娜放下睫毛刷,不客气地说,“就算分手,安德森也是凯蒂的,懂吗?任何试图染指他的女生,都是我们共同的敌人。”
丽兹诚实地说:“不懂。”
乔治娜:……
上帝在赐予这家伙一头天然金发的同时,一定收走了她的智商吧。
乔治娜的嘴唇动了动,到底还是没说出那句dumb blonde(愚蠢的金发碧眼儿)。
“够了。”
凯蒂不耐烦地说:“你,只能在我和那个该死的亚裔之间选择一个。我,或者她。”
二选一,丽兹纠结起来:“可我都很喜欢……”
乔治娜受不了了,赶在丽兹之前说:“当然是选凯蒂啊!我们三个才是最好的朋友!”
她恶狠狠瞪着丽兹,大有她要是敢于反驳就马上把她塞进马桶冲走的意思。
所幸丽兹还是很有小动物般的知觉。
“当然……”她小声地说,“我选凯蒂。”
凯蒂高傲地转过头,在没人看到的地方,她悄悄松了口气。
现在她忽然感觉发色变深似乎也没什么不好,至少不会像金发一样吸走她的大脑。
当啦啦队放假时,橄榄球队照常训练,没有放假的好运。
陆长缨没等安德森,而是在放学后直接跳上校车,车上的白爱玛见到她很是惊讶。
“你怎么不让安德森送你回家?”
陆长缨反问:“你不也是没有让那位男朋友送你吗?”
白爱玛哼了一声:“他已经不再是男朋友,我受够了那小子,就让他与录像带游戏机共度余生吧!”
陆长缨失笑:“好吧,看来我可以将那句话送给你——多和几个男孩约会没坏处。”
白爱玛高高地昂起头:“我今晚就会在派对上遇到新的约会对象!”
提起今晚的万圣节派对,白爱玛好奇地问陆长缨:“你准备打扮成谁?女巫?吸血鬼?幽灵?”
“都不。”
陆长缨诚实地说:“事实上,我今天才决定要参加派对,还没想好呢。”
白爱玛震惊地看了一眼手表,喊道:“距离派对开始不到三小时,你居然还没有决定要穿什么?!”
“而大多数人至少在一个月前就想好了万圣节的装扮!”
陆长缨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如果不是因为西蒙最后的那句话,她原本对青少年狂欢派对毫无兴趣。
但那个恶劣的家伙,他竟然用布兰登来威胁她!
虽然他们分手了,但这并不意味着布兰登变成了罪无可赦的坏人,他们只是在一些方面有着相反的认知,谁都没有错,只是当初或许停留在朋友的阶段会更好,就像她和玛西娅那样。
无论如何,陆长缨还是希望布兰登过得好,最好像她从没出现,而不是因为失恋而被西蒙这个坏小子故意往阴沟里带。
布兰登值得更好的人生。
校车停在唐人街站点,不等车停稳,白爱玛一把抓着陆长缨的胳膊往外冲,急匆匆跳下车。
跑动中,陆长缨问:“要去哪里?”
白爱玛喊道:“给你找一身能穿到派对上的costume!”
陆长缨疑惑道:“现在来不及去二手商店了吧。”
白爱玛气喘吁吁地回道:“我家的店!”
白家洗衣店后台。
陆长缨站在一旁,看白爱玛埋头从小山般摞在一起的衣服中翻找着什么。
“这是什么?”
白爱玛头也不抬地说:“无主衣服!”
洗衣店经常会遇到客人不来取衣服的情况,日积月累,无主衣服越积越多,时间最长的超过十年。偏偏这些衣服又不能随便扔,万一哪天客人想起来到洗衣店要衣服的话,总得能拿得出来还给人家。
白爱玛像个勤勤恳恳的小鼹鼠,半个身子都探进了衣服山中,不断有衣服被抛出来——超大号条纹衬衫,镂空连体红色皮衣、儿童蕾丝蓬蓬裙、高档男士开档西裤……
陆长缨在旁边看得叹为观止。
“找到了!”白爱玛惊喜地喊出声。
她想起身,一时没起得来,还是陆长缨像拔萝卜一样把她从衣服山里拔了出来。
白爱玛不等站稳就兴奋地将手上的衣服展示给陆长缨看。
“好看吧?我一直都很喜欢这条旗袍,可惜尺码太小,我就算减掉三十磅也塞不进去。不过正好适合你的尺寸,你会成为派对上的焦点!”
这确实是很好看的一条锦缎旗袍,盘扣立领,色泽鲜红,裙身上还有大片的手工绣花。单是提在手里就能看出这条旗袍优秀的剪裁,这是一条会将穿着者的身材勾勒得更加完美的裙子。
陆长缨没说话,视线艰难地从旗袍移到白爱玛。
她要怎么向白爱玛解释,就在今天早一些时候自己才用两根中指回应了关于龙女和莲花的提议?
作者有话说: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