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提前通知過,宿姣姣也將自己的一個律師朋友找來,就怕真的上當。
宋青涵雖然身體好了一些,但還不夠,因此只能在網上跟宿姣姣聊天,他是假裝自己讀者的身份,熬夜將宿姣姣正在連載的文看完了,才找話題跟她聊的。
言語中沒有任何曖昧,只有讀者對喜歡的大大的喜愛。
導致宿姣姣一點沒發現他原來真的是個男的。
畢竟她寫的是女性向小說,誰知道一個男生能將這些東西都研究透,尤其是還能跟她討論一下劇情和發展?
因此宿姣姣說起話來也沒那麼顧忌,只當他是個好基友。
合同順利簽約,錢就到了她口袋裡。
這讓宿姣姣又感嘆了一聲,冠寓影業真的是財大氣粗。
【叮,宿姣姣對您好感度增加50!可以購買五瓶神奇噴霧。】紅娘系統喜滋滋的播報聲出現:【宿主,馬上你就可以去找宿主大人了。】
宋青涵微微一笑,看著手中的進度匯報,他就知道,果斷打錢姣姣會很高興,他退出頁面,點到宿姣姣的對話框。
……
錢到手了,再加上之前宿姣姣存的錢,她直接拿著去買了個二手房子,地段也是超好的地段,不是為了居住,而是出租。
當包租婆可是她畢生的夢想!
從買房到交房,宿姣姣花了一個月的時間。
等她回過神來,還覺得像是在做夢,這個夢,從那天版權開始,不對,應該是從之前她突然開竅開始的。
不過很快,母上大人就無情的戳破了她的夢。
「宿姣姣,明天必須相親!」宿母冷酷無情的拒絕了她的撒嬌,下最後通牒。
宿姣姣哭喪著臉,抱著手裡的房產證:「媽,你看我有錢有房了,幹嘛還要相親啊?不嫁人我也能過得很好,等我年齡合適了,去領養一個小朋友不好嗎?反正你又不想幫我帶孩子……」
宿母搖頭:「你不適合一個人生活一輩子。」
作為母親,她看得更清楚,女兒嬌慣,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又是個死宅,可以長達三個月不下樓的那種。
真要一個人生活,可能她哪天出事了也沒人知道。
「這次是我一個好友的外甥,人在魔都,是個富二代,媽媽還是個大老闆,據說我們看的好多電視都是她拍的,你不是寫劇本的麼?以後還可以直接將劇本賣給自家人,多好啊……」宿母給她盤算著好好地。
宿姣姣全程委屈,她不想結婚,不想相親,總覺得……若是真的結婚了,她會後悔的,她好像是在等某個人。
宿母見說服不了,乾脆說:「已經決定的事你改變不了了。」